网络服务协议

1. 特别提示

1.1 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您作为服务使用人(即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您不希望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或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对本公司为您开立的账号有异议的,请您立即联系本公司,我们将为您注销相关网络服务功能。

2. 服务内容

2.1 本公司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公司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2 本公司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您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2.3 本公司仅提供网络服务,与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3. 使用规则

3.1 您在申请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重大变更,必须及时更新。

3.2 您的账号和密码请您妥善保管。您应当对以您的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3.3 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本公司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本公司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本公司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公司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的账号或您的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本公司。

3.4 如您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本公司有权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您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您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您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 内容所有权

4.1 本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图表、数据等。所有这些内容受著作权等相关法律的保护。

5. 隐私声明

5.1 本公司致力于客户个人隐私的保护。本公司需要您的部分个人隐私信息才能为您提供您所请求的服务。在您通过本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方式接受本公司的网络服务时,我们将按照《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客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处理(包括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您的个人信息。若本公司对《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客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规定内容有所调整的,本公司将以在官网发布公告或微信公众号通知的形式告知您。

5.2 IP信息与Cookies

当您浏览本网站时,本公司可能会收集部分与您的个人隐私信息无关的信息,包括IP地址、访问时间、浏览器类型等。这些信息将用于网站管理,行为跟踪以及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这些和个人隐私无关的信息可能会分享给第三方公司,以便优化本公司网络服务质量。

在您浏览本公司的网站时,本公司会用cookies来储存您的偏好以及记录session信息,作用包括确保您不会重复收到相同内容的通知,根据浏览器和用户配置的不同定制网页内容及显示方式。本公司不会将储存在cookies里的信息关联到任何与用户身份有关的个人资料。您可以通过设置浏览器的选项来限制部分或所有cookies的接收,但这可能会影响您使用本公司网站所提供的部分服务。

6. 免责声明

6.1 本公司不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连续性。

6.2 本公司不保证为向您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凡通过本网站与其他网站的链接,而获得其他网站所提供的网上资料、内容及服务,您应该自行辨别及判断,并应当由该等网站对其提供内容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提供链接至其它网站,并不视为同意、推荐、认可、保证或推介任何第三方或在其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产品,亦不可视为与该等第三方及网站有任何形式的合作。

6.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公司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公司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您:

(a) 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您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本公司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您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

9. 法律管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2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重要提示:如果您确认本人或者您所代表的机构同意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请您点击【同意并接受】按钮以继续浏览、使用本公司网站及本公司服务。如果您无法确认或无法就上述任何有关内容做出同意并接受表示的,请您直接关闭本注册页面。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静瑞资本”)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竭力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妥善保存、不被非法使用和非法披露、遗失或损毁。同时,我们也希望在获得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时能得到您的配合。为保障您(以下简称“投资者”“本人”“本机构”)及相关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您投资静瑞资本的基金及/或使用静瑞资本服务(定义见下文)时,我们将按照本《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客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处理(包括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所载内容,并确认您已经充分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特别是采用加粗和/或下划线字体等方式提示您特别注意的内容。如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本规则所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如果您不同意或者无法全面理解本规则的任何内容,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请您特别注意:本规则仅适用于我们所提供的基金产品或服务,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您选择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后续操作的(例如投资静瑞资本的相关产品),即表示您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自然人投资者,本人承诺年满18周岁(含)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已明确知晓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或

 

2、作为机构投资者或产品投资者,本机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受益所有人、经办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相关个人”)已明确知晓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且本机构有权向静瑞资本提供相关个人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如果本机构向静瑞资本提供相关个人的个人信息需要相关个人单独同意的,则本机构承诺已依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取相关个人的单独同意。在静瑞资本要求的情况下,本机构同意向静瑞资本提供履行前述义务的相关证明。

 

为了便于您了解,我们将按如下顺序向您逐一说明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如何行使您的相关权利:

 

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如何使用、加工您的个人信息

3、与第三方的业务交互中,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如何传输、储存、公开及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5、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您如何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行使您的权利

7、关于处理机构投资者或产品投资者信息中的个人信息

8、本规则的修订

9、您如何联系我们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以高度的勤勉、审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第一条 释义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本规则,我们将相关条款中的部分名词进行解释,内容如下:

 

1、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在本规则中,我们将对您的敏感个人信息以加粗及下划线形式进行显著标识(例如:证件号码)。请注意,部分敏感个人信息属于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基金合同所必需或静瑞资本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所必需,若您不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静瑞资本无法开立相关基金账户,或继续向您提供服务。除此之外,涉及法律法规要求在获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另行征得您的同意。若您拒绝提供此类敏感个人信息,您可能无法享受相应部分服务,然而这不影响静瑞资本为您提供的其他服务。

 

3、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4、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5、我们、静瑞资本:指静瑞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静瑞资本平台:指静瑞资本或其委托的外包服务机构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平台,包括外包机构的投资者服务平台、静瑞资本的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7、静瑞资本产品:指静瑞资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管理人发行和管理的产品。

 

8、静瑞资本服务:指静瑞资本依据本规则通过静瑞资本平台向客户提供的公告查询、账户信息查询等服务。

 

9、静瑞资本合作机构:指与静瑞资本签署相关合作或服务协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为您提供账户开立、产品推介与销售、资产托管、交易支付、信息技术等服务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相关业务资质的基金销售机构、托管机构、外包服务机构、账户监督机构、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等。

 

第二条 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为您投资静瑞资本的基金产品及/或使用静瑞资本服务之目的,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在下列不同情形,向您或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向您提供基金产品、服务、优化我们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账户安全等目的,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1、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

 

1) 处理您的基金开户和交易申请;

2)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要求,对您(包括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您(如适用))进行反洗钱及受益所有人识别、制裁审查、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监测、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及报送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审查;

3) 管理您的基金投资及实现与基金产品相关的权利;

4)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保护静瑞资本的权利或安全,我们的关联公司、员工的权利或安全,以及公共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a) 与您取得联系;

(b) 回应政府、法院及有权机构的询问;

(c) 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的发现和报告义务;以及

(d) 静瑞资本的内部管理。

5) 如您联系我们进行咨询等事项时,为了保证您的账号安全以及提供相关服务,我们会使用您的账户信息与您核验您的身份,以及可能会调取您的基金账户、交易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收集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

 

1) 需要您主动提供的必要个人信息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产品合同/服务合同所必需或静瑞资本和/或静瑞资本合作机构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所必需,我们及静瑞资本合作机构需要向您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

(a) 基本资料(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学历、性别、年龄、职业与职务、与投资者关系)

(b) 身份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

(c) 通信信息(住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与电子邮件)

(d) 财务信息个人金融资产信息个人收入信息投资经验信息风险测评信息录音录像资料(如有))

(e) 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

(f) 基金交易信息基金账户号码基金投资金额基金赎回份额基金持有份额交易时间基金申赎费用

(g) 持股信息持股类型及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及

(h) 其他信息(关联机构及证券、实际控制关系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税收居民身份信息)。

 

2) 静瑞资本受理客户咨询、建议、投诉时收集的个人信息

 

当您对静瑞资本向您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或者对静瑞资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建议或者投诉的,您可以通过本规则下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在此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收集您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基金交易信息以及您与客服沟通的内容或者诉求,以帮助解决您的问题及诉求。

 

3) 我们收集来自第三方的信息

 

请见本规则“第四条、与第三方的业务交互中,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之“1、收集来自第三方的信息”的相关规定。

 

除您主动向我们或静瑞资本合作机构提供的、您与我们沟通时我们收集的及我们自第三方收集的以上所列各项必要个人信息外,我们将不会收集您的其他个人信息(但我们另行向您说明并获取您同意的除外)。

您需确保您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若您发现我们收集和保存的您的个人信息需要更新、更正或者补充的,请通过本规则文末的联系方式向我们反馈相关问题。

 

第三条 我们如何使用、加工您的个人信息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安全、顺畅、高效的服务,也为了确保我们的风险防控能力可以保护您和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规则,将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实现本规则第二条“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所述的收集目的或与该目的有直接或合理的关联事宜;

2、遵守和履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法律程序和其他对我们具有约束力的监管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

3、用于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我们的协议、我们的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我们的其他用户、我们及关联方的合法权益;

4、用于向您收取应支付的各类费用(如有);

5、如您联系我们进行咨询等事项时,为了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我们会使用您的账户信息与您核验您的身份。当您需要我们提供与您交易信息相关的客户服务时,我们将会查询您的基金账户、交易信息。

 

除上述目的外,将不会基于其他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非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取得了投资者的个人同意。

 

当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目的或用途时,我们将再次告知并事先征求您的同意。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的;

2) 与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的;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所必需,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您的个人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与第三方的业务交互中,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承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出于履行基金管理人义务的需要,在以下情况下,我们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基于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或者在您明确表示同意授权等情形下,向第三方(包括有权部门、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静瑞资本合作机构等)提供您的信息。

 

1、收集来自第三方的信息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基金合同所必需或静瑞资本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所必需,我们将从静瑞资本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处收集您在开立基金账户或投资静瑞资本的基金产品时向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个人信息,例如:基本资料(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学历、性别、年龄、职业与职务)、身份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通信信息(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与电子邮件)、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个人投资相关信息(风险测评信息)、基金交易信息(基金账户号码、基金投资金额、基金赎回份额、交易时间、基金申赎费用)、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反洗钱相关的信息及与识别是否为合格投资者相关的信息。

 

当您基于投资静瑞资本的基金产品或接受静瑞资本的服务与基金销售机构进行互动,或使用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时,为我们或基金销售机构向您提供服务的需要,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畴内,收集您在使用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在该等机构留存或形成的、与投资静瑞资本的基金产品或接受静瑞资本的服务相关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销售机构可向我们提供由基金销售机构收集或者储存的您的信息。具体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由基金销售机构予以告知。如果您拟撤回该等同意、授权,您可以遵循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其提出相应的要求。

 

2、委托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提升专业化服务,并落实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要求,就我们旗下的基金,静瑞资本将委托适格的基金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份额登记、反洗钱尽职调查等工作。

 

同时,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亦可能向所聘任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必要信息,并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对于上述情形,静瑞资本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要求,与受托机构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机构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我们会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评估此类基金服务机构或合作机构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并要求其遵循我们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定,并禁止其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个人信息。

 

3、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人信息的对外提供进行严格的限制。我们通常仅在以下情形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1)提供给基金的外包服务商和托管方,供其履行其作为基金的外包服务商和托管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登记、开户、交易等职责; 

2)为落实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向我们所聘任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必要信息,并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为落实反洗钱及受益所有人识别、制裁审查、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检测、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及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及报送、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向有权部门、合作机构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4) 用于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我们的协议、我们的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以保护您或我们、我们的关联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5) 为了提升服务品质,我们可能需向第三方合作机构分享匿名化或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要求接收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则;及

6) 其他事先获得您明确同意或授权的情形。

 

4、其他情形

 

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诉讼目的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构或自律组织依法提出的要求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或为保护静瑞资本及关联方、合作机构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权利、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我们也可能披露关于您的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我们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第五条 我们如何传输、储存、公开及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传输



我们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传输您的个人信息。

 

2、存储

 

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以及向您提供服务,我们将按照如下的约定保存我们收集到的个人信息。

 

· 保存地域:您的个人信息将储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涉及跨境传输,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传输标准。

 

· 保存期限:我们将在实现本规则所述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期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如不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您作为一方签署的法律文件要求的保存期限不同的,我们将按要求期限长者来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在保存期限届满后,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对我们而言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仅做存储处理而不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理。

 

您的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将形成可以使用及流通的数据,我们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无需另行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3、公开

 

我们承诺对您的信息按照本规则进行严格保密,如确需公开披露时,除法律法规及适用规则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向您告知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4、删除

 

我们承诺,当出现下列情形时,我们将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

 

· 对于本规则中所述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的;

· 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已届满;

· 您有效地撤回对于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仅适用于需要您同意方可处理的个人信息);

·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本规则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然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尚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对我们而言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仅做存储处理而不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理。此外,请您注意,因为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停止对您的个人信息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删除。

 

第六条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流程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加强对员工的相关培训;

2)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您,防止损失扩大;

3)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目前的信息技术手段下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您应该立即通过本规则文末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您如何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行使您的权利

 

我们非常尊重您对个人信息的关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您对于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个人信息管理和行使权利的方法。

 

1、查阅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无论您何时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都会力求让您顺利访问自己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行使您的访问权利:您可通过直销柜台或本规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提交您的访问申请。

我们将在三十日内回复您的查询请求。

 

2、更正及补充个人信息

当您需要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时,或发现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作出更正或补充,并将您的申请提交给我们。您可以通过直销柜台或本规则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提交您的申请。

我们将予以核实并在三十日内回复您的更正、补充请求。

 

3、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柜台或本规则列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规则的规定;

2) 我们收集、使用您的非公开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 我们终止运营及服务;

4)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服务目的或者为实现服务目的不再必要;

5) 我们停止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6) 您按照本规则列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撤回同意且该撤回有效;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将以适当的方式核实我们是否能够响应您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因为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停止对您的该等信息进行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删除。

 

4、撤回同意

1) 您可以通过直销柜台或本规则列明的联系方式要求撤回部分或全部同意或授权。

2) 如您要求撤回同意或授权的个人信息是我们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将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或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但请您特别注意,如您所投资的静瑞资本的基金产品带有锁定期或封闭期的,为了履行产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可能无法在您所持基金份额的锁定期或封闭期尚未结束前同意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申请。

除非您申请撤回的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静瑞资本应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以外,我们不会以您不同意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5、注销账户

您可以通过直销柜台或本规则列明的联系方式申请注销账户,一旦您注销账户,将无法使用与账户相关联的服务,因此请您谨慎操作。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在为您注销账户前验证您的身份,并结合您的账户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您的注销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对应的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我们根据监管要求依法留存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再将个人信息用于日常业务。

 

6、响应您的请求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查阅、更正、补充、删除或撤销您的个人信息,或者您无法完成基金账户注销申请,或者您希望行使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例如转移您的个人信息),或者您就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或者问题,您都可以通过本规则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我们将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类似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并向您说明理由。

 

7、例外情形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下情况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7)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我们或第三方商业秘密的。

 

第八条 关于处理机构投资者或产品投资者信息中的个人信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需处理机构投资者或产品投资者信息中的、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受益所有人、授权代表、经办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我们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前述信息,且仅限于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基金合同所必需或履行静瑞资本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场景所必需。

 

第九条 本规则的修订

 

如本规则条款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规定为准。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静瑞资本业务的发展,本规则也会随之更新,本规则的变更不应不合理地削减或限制您作为个人信息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享有的权利。如有更新的版本,我们会采取如下任一方式及时告知您:

1、通过静瑞资本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等进行告知。

 

如您不同意本规则的变更内容,您应选择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如您在新版本发布后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即表明您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更新和修订后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同意受更新和修订后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约束。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规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在本规则项下,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期间,本规则没有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您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您在投资基金产品或使用静瑞资本服务时,就您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对外提供、访问、更正、删除、撤销等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或您在投资基金产品或使用静瑞资本服务时遇到任何问题,您都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21-50800530

联系邮箱:client.service@tranquility-ca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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